北京市朝阳区2008年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是区政府主管本区财政收支和财政监督工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区财政总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对本区财力进行综合平衡;负责拟定和执行本区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区级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政府财政财务管理和银行账户审批;负责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投资评审工作。朝阳区财政局内设机构:行政科室14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





选 拔
职 位

选拔职位说明 职位要求条件 备 注
副局长
1
    主要工作内容与任务:主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政府投融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负责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负责区域内政府投入产业发展资金的管理;政府采购法规贯彻落实;依法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检查,投资评审。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财政管理、财务会计专业;
3、担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2005年3月1日以前任职),并具有8年以上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4、其他报名人员,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担任高层财务管理职务满3年,并具有8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副局长
(非中共)
1
   主要工作内容与任务:主管城市建设。负责政府投资城市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大气治理资金财务管理;负责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返还及支出管理;对财政性住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1、非中共党员;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研究生以上学历,财政管理、财务会计专业;
4、担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2005年3月1日以前任职),并具有8年以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5、其他报名人员,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担任高层财务管理职务满3年,并具有8年以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