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主要工作内容与任务:负责研究拟订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服务的总体规划、宏观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各项制度,并组织协调指导相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
|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以上学历,社会学、法学、行政管理学等专业;
3、担任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的领导职务满3年(2005年3月1日以前任职);
4、具有管理社区建设或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城市基层工作,对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研究,了解掌握社会组织运作的基本规律,思想敏锐,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