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2008年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朝阳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并实施,对本辖区计划生育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协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以及人口规划,研究本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制定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负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等。





选 拔
职 位

选拔职位说明 职位要求条件 备 注
副主任
(非中共)
1
    主要工作内容与任务:主管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人口调研和计划生育宣传等工作、负责对街乡计划生育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积极开展人口问题的战略研究,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1、非中共党员;
2、年龄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口学专业或法律专业;
4、担任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的领导职务满3年(2005年3月1日以前任职);
5、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人口与计生工作相关调研文章者或有从医背景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