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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工作内容与任务:主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本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民办非企业单位认证、管理;研究促进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科技创新政策及有关计划的立项、实施;负责科技奖励、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和科技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负责产学研体系建设和科技中介发展工作;负责协调、服务电子城科技园区和孵化器基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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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中共党员;
2、年龄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研究生以上学历,理工农医、经济类相关专业;
4、担任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的领导职务满3年(2005年3月1日以前任职);
5、有科技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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