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2008年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是负责本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下属朝阳区文化馆(差额拨款)、朝阳区图书馆、北京民俗博物馆(全额拨款)、朝阳剧场、紫光影城、香河园文化娱乐中心、劲松电影院、曙光影剧院、朝阳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自收自支)9家单位。





选 拔
职 位

选拔职位说明 职位要求条件 备 注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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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工作内容与任务:主管全区文化建设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组织市、区专项文化活动;负责全区文物的收集保护和文物资料的研究工作;负责文化市场审批(审核)工作。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担任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的领导职务满3年(2005年3月1日以前任职);
4、从事文化工作5年以上,具有文化、文物、文化市场审批等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